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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慈利县建立计生信用体系 失信者将多方受制约

来源:红网 编辑:曼曼 2017-08-31 0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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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加快整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失信对象名单

  红网时刻张家界8月31日讯(通讯员 谭小林 王健 陈勇)8月30日,由张家界慈利县卫生计生局等七家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计划生育信用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慈卫发【2017】22号)正式出台。文件以国家提出的“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为原则,对本县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适用对象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示,依法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文件明确规定了适用对象,凡符合条件之一者,列入计划生育失信对象:一是当事人违反《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法生育性质严重,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尚未缴清社会抚养费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二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性质严重,又拒不整改、不履行法律义务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文件对惩戒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卧铺、轮船二等以上座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文件还在职责分工中明确了修复退出机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协同人民法院制定计划生育信用修复措施,及时将已履行义务或完成整改的当事人有关不良信用信息予以修正,依规解除限制消费令,退出信用体系。

  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人介绍,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正在快速有序地开展相关人员清理工作,目前,已整理出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失信对象50名,即将提交县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全县卫生计生工作以依法治理为目标,努力打造“阳光计生”和“健康慈利”。

来源:红网

编辑: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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