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签约服务“六个拓展”,不断增强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若干措施》提出,提高全人群签约服务感受度。各地应以居民小区或楼宇(村民组)为单位公布签约机构及其责任区域、联系方式等信息,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探索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签约,提高签约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建立完善下沉医生参与签约服务长效机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全科医生可直接作为签约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引导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县级医院下沉基层的医生直接提供签约服务,落实和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参与签约服务的薪酬收入补偿机制。家庭医生每年为签约居民推送不少于12次健康信息,做实预约转诊服务,广泛开展签约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养老机构”等活动。
《若干措施》强调,做实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落实基层药品联动管理要求,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提高用药保障的便利性;支持家庭医生为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4~12周门诊长期处方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师提供居家药学服务。分层分类做好签约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促进多病共防共管;探索支持签约家庭医生提供长护失能等级评估或照护服务。合理制定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明确基于服务包内容的费用标准和资金渠道,按规定落实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个人付费等分担机制。
《若干措施》要求,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宣传。逐步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行为积分,鼓励组织签约居民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加强健康管理,持续提高自我健康管理水平;发挥好宣传正面引导促进作用,每年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和重阳节等前后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鼓励挖掘和宣传家庭医生服务典型案例,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人口报
作者:高艳坤
编辑:李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