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仪式现场。
红网时刻4月26日讯(通讯员 余志林)4月26日上午,湖南省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工业园)举行,今年的主题是“健康湖南,职业健康同行”。
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工矿企业多,从业人员也多。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通报,湖南省职业病发病人数每年都持续在较高水平,每年新增职业病例不少于2000例。2018年,全省职业病报告新诊断职业病2083例。其中尘肺病例1530例(占73.45%),职业中毒518例(占24.87%),物理因素等其他职业病35例(占1.68%)。
湖南省的职业病主要是尘肺病,《职业病防治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罹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保障政策。但近年来,湖南省有的用人单位在用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简称“无责任主体”,下同)的农民工,通过临床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占绝大多数,并且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易露茜介绍,从2017年开始,湖南省实施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民生工程,对全省“无责任主体”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实施“一提一降一助”。一提是将救治救助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单病种付费,提高报销比例至65%以上。一降是出台临床诊疗规范,降低医疗费用。一助是设立专项资金对医保报销后的费用实施专项补助。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实行100%补助,其他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占比不超过7%。
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临床诊断尘肺病农民工1.5万例,救治救助患者2.5万人次,全省救治救助总医疗费用2亿元,医保报销和专项补助之后,患者自付费用占总费用4.1%,人均自付仅329元。全免救助尘肺病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8081人次,占救助总人次数33%,医疗总费用5981.3万元全部由城乡居民医保和专项补助资金承担。惠民项目推进健康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实现了“政治效益、社会效益、事业效益”三丰收。国务院、国家卫健委将在全国启动尘肺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明确提出各省学习参考“湖南经验”。
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张贻瑞介绍,随着湖南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职业病发病谱也在发生新的变化,例如职业性耳聋有所上升。湖南省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范围,逐步压实各级政府职业病防治领导责任、相关部门执法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尘毒危害严重的石英砂、水泥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逐步改善工作场所尘毒环境;持续开展重点职业病和放射病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动态掌握重点职业病发病趋势和特点。
来源:红网
作者:余志林
编辑:易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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