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托幼服务工作调研现场。
红网时刻7月19日讯(通讯员 罗朝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设,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潭市认真落实,整合资源,形成“湘潭特色”。根据2019年6月摸底排查情况,湘潭市目前共有民办托幼机构612家。
按照“党委政府主导政策、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公共福利设施共建共享、群众监督”的儿童早期发展体系原则,湘潭市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发展育幼服务业。湘潭市人民政府印发《湘潭市城市住宅小区综合验收移交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小区内托幼配套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将“托育”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0年工作方案》,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统筹配置城乡师资,重点向乡村倾斜,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市住建局把托幼建设纳入公共服务建设配套设施中,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制定《湘潭市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细则》,加强行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湘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201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意见》,将“0-3岁婴幼儿照护”纳入“强化经费保障”重要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在政府统领下,市县卫健部门、教育局、妇联、共青团、关工委、计生协等单位群策群力,切实解决“托育难”等问题。目前全市建有社区(村)儿童之家(服务中心)500余家。2018年市计生协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快乐成长”(0-3岁)婴幼儿工程,涌现了7个托幼典范。
来源:红网
作者: 罗朝晖
编辑:刘丹 实习生 黄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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