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经长沙市卫健委、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64人(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三、具体招聘岗位、岗位所需条件见附表。
说明:
1、25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 6月30 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 月30 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 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0年6月30 日(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5、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比较频繁,可能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出现此类情况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6、凡所需专业注明是某个专业而非某类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7、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8、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暂未取得证书的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9、第一学历是指考生取得的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历,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升本视同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岗位考核(跟班实习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上报市卫健委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均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csskqyy.com/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口腔医院科教楼一楼大厅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护理岗位:202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
管理、技术、临床岗位:2020年7 月16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式和要求: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1《长沙市口腔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贴1寸照片,现场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下同)、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特定人员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特定人员提供)、《长沙市口腔医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筛查当日健康码参加疾病筛查(详见附件3、4、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执业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1套。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医院人事科、招聘岗位的主管职能科室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疾病筛查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在招考各阶段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长沙市口腔医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020年疾病筛查方案,附件4:长沙市口腔医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岗位考核(跟班实习考核+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岗位考核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岗位考核。参加笔试人员未达1:3比例的岗位,则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进入岗位考核。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及内容另行公布。
3、岗位考核成绩按跟班实习考核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跟班实习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的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为考核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岗位考核,未按时参加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个考核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岗位考核成绩占60%合成考生总成绩。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岗位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岗位考核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岗位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岗位考核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考察对象需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材料。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岗位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岗位考核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录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医院审定,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考生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拟聘用人员推荐到长沙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考试考核相关信息以及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csskqyy.com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电话:长沙市口腔医院人事科:0731-83878470
监督电话:长沙市口腔医院监审科:0731-83878471
六、附件
来源:红网
作者:刘芳
编辑:易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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