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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月11日讯(记者 刘丹 通讯员 黄浔 莫显昆)近日,湖南省印发2021版《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布584 种医疗机构制剂的医保支付标准、自付比例、限定使用医院等信息,其中西药96种,中成药488种。
《目录》对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在使用范围、动态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纳入《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其所发生的费用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未纳入《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对医疗机构制剂的使用范围,《目录》明确,对纳入其中的医疗机构制剂,限定点医疗机构本院临床使用,一般不得调剂使用。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需要调剂使用的,须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且报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登记备案后,其费用方可纳入医保报销。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对医疗机构制剂的动态管理,《目录》提出,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严格准入和排除条件,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原则上每年对《目录》进行一次调整。
“我省原有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内部分品种因存在批准有效期已过、医院未生产使用等问题需调出,而目录外一批‘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疗机构制剂亟待调入,从客观需求上看有必要对现行医疗机构制剂目录进行调整。”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目录》调整旨在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用药需求,弥补药品市场部分领域对临床的供应不足。
此外,本次制剂目录通过独家品种两次报价、同名品种对比取低价、高值品种成本测价等方法,首次制定了医保支付标准,挤掉了制剂价格虚高水分,较旧版目录而言,此次《目录》有较大降幅,可有效降低医保基金支出,参保人员也可享受到更多实惠。
《目录》自2021 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可在省医保局官网下载。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丹 黄浔 莫显昆
编辑:陈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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