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通讯员 钱小艳)今日,湖南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47号,以下简称《通知》),“湖南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1年版)”同时公布,自11月15日起实行。
《通知》强调,要规范管理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具体筹资标准及待遇政策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动态调整。各市州在规定权限范围内制订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县市区落实,不得自行设立超出基本制度框架范围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明确的决策权限,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严禁越权行事。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包含基本制度、基本政策,以及医保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不予支付的范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动态调整,适时发布。
基本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现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
基本政策主要包括参保政策、筹资政策、待遇支付政策等。参保政策主要包括参保人群范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资助参保政策等。筹资政策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缴费基数、基准费率(标准)等。待遇支付政策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清单管理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分为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支付政策,包括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基本待遇标准。特殊人群保障政策由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各地不得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出台特殊待遇政策。
在基金支付范围方面,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市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政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国家建立完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准入、管理政策,明确确定医用耗材医保支付范围的程序和规则,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管理政策,各市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或已有其他保障制度、经费渠道安排解决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范围的;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将脱贫攻坚期间实行的三重制度框架外的地方性制度安排,归并入医疗救助制度;清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范围外费用的特殊政策。2022年底前,规范各项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名称、制度设置;完成三重保障制度中各项政策项目设置和名称统一规范,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保障政策;实现以基准为参照的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基本均衡,均衡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筹资待遇标准;将省内增补的、超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全部消化完毕;统一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2023年底前,规范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缴费费率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筹资政策,以及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取消影响参保人员正常流动的地方政策性门槛;清理大病保险支付政策范围外费用的特殊政策;全面实现各地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规范统一。
来源:红网
作者:钱小艳
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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