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13日讯(记者 周曼 通讯员 杨明)省内异地长期居住如何缴纳居民医保?65岁以上老人买药报销比例提高了吗?为解答参保群众的医保疑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定期整理网络热点问题并给出权威回应。2026年6月,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省内异地长期居住如何参保、错过集中缴费期如何补缴、住院起付线标准、老年人门诊报销政策、分娩“零自付”具体规定等热点问题,各级医保部门结合现行政策规定逐一作出详细回应,帮助参保群众清晰理解并顺利享受医保权益。
一、省内异地长期居住如何缴纳居民医保?
网友5atj901:我目前长期在长沙居住工作,户籍在省内其他地市。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可以在长沙参加居民医保吗?如果可以,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已取消居民医保参保户籍限制,省内居民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保。在异地办理新参保登记时,原参保地系统自动停保,无需单独跑户籍地停保。
线上办理手续如下:
步骤一:“湘医保”办理异地参保登记
微信/支付宝搜索“湘医保”小程序或下载App,实名登录;进入【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参保地选择当前常住异地区县,上传身份证、居住证明;提交审核,系统自动终止原户籍地参保,审核通过即完成登记。
步骤二:线上缴费
渠道一(湘税社保):微信搜索“湘税社保”小程序→居民医保缴费(普通居民)→填写身份信息、选择缴费年度→支付。
渠道二(湘易办):湘易办App或小程序→社保缴费专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渠道三(“湘医保”代缴):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用职工个人账户为家人代缴居民医保。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湖南省医保服务热线0731-84900777咨询。
二、湘税社保App无法进入参保登记?
网友2022091311394756:我在使用湘税社保App时,发现无法进入参保登记窗口,现在想要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请问应该怎么办理登记和缴费?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您反映问题的时间点,您已错过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普通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缴费金额=个人缴费标准(400元)+财政补助标准,合计约1100元;缴费后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仅新生儿、职工医保断保90天内等特殊人群,可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且免等待期。
缴费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湘医保”办理中途参保登记(无参保记录必做)
下载或打开“湘医保”App或微信小程序,实名登录并进行人脸识别;首页→【业务办理/更多】→【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填写参保地(户籍地或常住地)、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省内异地参保无需居住证;上传身份证照片,提交;系统自动审核,当天至1个工作日内同步数据至税务系统。
已有参保记录仅断缴、无变更参保地的,可跳过此步,直接进入湘税社保缴费。
第二步:湘税社保App缴费
应用商店下载“湘税社保”App,手机号注册、实名核验登录;首页点击【城乡居民缴费】(普通居民);大学生选【居民医保缴费(大学生)】。
本人缴费直接读取实名信息;代家人缴费点击【添加缴费人】,录入姓名、身份证。
缴费地区选择登记参保的区县;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度选择对应年份(如2026)。
系统自动带出补缴金额(非集中期普通居民约1100元),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支付,完成付款;保存缴费电子凭证。
如办理不成功或出现异常,请拨打税务热线12366咨询。
希望上述答复能给您带来帮助。
三、湖南省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了吗?
网友2021010900352933:您好,我最近在我们县的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发现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好像提高了,想咨询一下这是全省统一的规定吗?还是我们当地调整了政策?具体的起付线标准到底是怎么划分的?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我省近期未调整医保起付线政策。现行政策标准如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2.一级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
3.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4.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
5.省部属医疗机构:1600元。
年度规则: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全年累计起付线不超过20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2.一级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
3.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4.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5.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
年度规则: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全年累计起付线不超过3000元。
如有具体问题,欢迎拨打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湖南省医保部门将用心、用情做好医保政策咨询和经办服务工作。
四、65岁以上老人买药报销比例提高了吗?
网友2021090111168059:我听说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湖南省现在有买药报销50%甚至更高的优惠政策。请问这个政策目前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所有药品都能按这个比例报销吗?在药店和医院的报销政策有区别吗?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普通门诊统筹
1.起付标准:年度累计起付线不超过300元(各级医院起付标准合并累计)。
2.报销比例:
(1)基层及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起付线以上报销70%;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报销6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1500元/年,退休人员2000元/年。
(二)门诊慢特病
1.无起付线,在职报销80%,退休报销85%。
2.按病种分别设置年度报销限额,不与普通门诊额度共用。
3.需办理慢特病认定备案后方可享受待遇,省内互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普通门诊统筹(仅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1.无起付线,统一报销70%。
2.年度限额:长沙地区560元/人·年,其他市州420元/人·年。
(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专项保障(未达到慢特病认定标准的普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1.无起付线,报销比例70%。
2.年度限额:高血压360元/年,糖尿病600元/年;同时患两种的可叠加享受。
3.额度独立,不与居民普通门诊额度共用。
(三)门诊慢特病
1.无起付线,统一报销70%。
2.分病种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与居民普通门诊、“两病”额度共用。
3.需提前申请慢特病资格认定,备案后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购药、检查均可按规定报销。
其他具体问题,欢迎拨打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湖南省医保部门将用心、用情做好医保政策咨询和经办服务工作。
五、分娩“零自付”政策已落地,具体报销规定如何?
网友ewstbqg:您好,我关注到湖南省已实施分娩“零自付”政策,名单中包含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我的妻子预产期在8月底,我们计划在芷江县人民医院生育。请问该医院的政策是否已正式落地?届时在医院生育的具体费用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哪些费用可以报销,哪些需要自费?
芷江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的通知》(湘医保发〔2026〕10号),我县已实施分娩“零自付”政策。我县自愿参与此项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您计划前往的芷江县人民医院已正式纳入定点管理,政策已落地。
政策适用条件:此项政策对参保孕产妇有准入要求。医疗机构会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规范,在入院时进行评估。只有认定为低风险或一般风险等级的孕产妇,在知情同意并自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分娩“零自付”政策结算。经临床评估认定为较高风险或高风险的,不纳入“零自付”结算范围,按疾病住院相关政策执行。
保障范围:参加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含职工和居民),政策范围内分娩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保基金全额保障。参保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居民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保障范围包含平产、剖宫产临床必需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超标床位费、美容缝合、免陪照护等目录外项目及其他非医疗服务项目,不得纳入“零自付”保障范围,由个人自行承担。医疗机构在使用上述自费项目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结算方式:纳入分娩“零自付”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支付。实际医疗费用低于包干支付标准的,按包干支付标准结算;超出包干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个人无需支付。
结算流程:入院时接受评估,符合条件并自愿参与的,出院时政策范围内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全额结算;个人仅需支付已签字确认的自费项目费用(如超标床位费等),即时结算,无需先垫付。
来源:红网
作者:周曼 杨明
编辑:李雅婷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health.rednet.cn/content/646041/57/1607970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