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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开局 | 2026年湖南这些医保新规落地
2026-01-05 15:20:33 字号:

新年新开局 |  2026年湖南这些医保新规落地

编者按:新一年开启,城市的变化,往往先体现在最细微的地方。商圈里重新汇聚的人流,企业车间里加快的备货节奏,家庭账本中被重新计算的一笔支出,身体在节后恢复运转的每一次反馈——这些看似日常的选择与感受,正在共同勾勒出新一年的经济温度与社会脉动。

红网时刻新闻1月5日讯(记者 周曼)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石。2026年1月1日起,湖南多项医保新规同步落地,从参保缴费、药品保障到服务优化,覆盖医保服务全链条。政策调整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更精准的保障托举健康需求,又着力完善医保体系,通过多元协同、便民举措提升保障效能。每一项新规的背后,都是对民生温度的考量、对保障力度的加码,将为全省参保人带来更安心、更便捷、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体验。

新规一:《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政策看点:

1.2026年出生且在我省参保的新生儿,父母有一方参加我省基本医保的,免缴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享受当年待遇。

2.2026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40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至2026年1月31日止,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90天内参保缴费的,可选择只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2025年不享受待遇,2026年不设待遇等待期,自202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4.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或2025年未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

新规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落地湖南

政策看点:

1.114个临床急需药品新增纳入医保,29个疗效不确切或有更好替代的药品被调出。调整后,湖南执行的医保目录共收录药品3253个。调整聚焦临床急需,114种药品中,有36个肿瘤用药、12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0个罕见病用药,提高了恶性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药品保障水平。

2.增列自付比例栏目:甲类药品及892种中药饮片自付比例为0%,全额纳入报销;原有乙类药品维持原自付比例。

3.为积极推进新增药品进院,明确对合理使用创新药的病例,可通过“特例单议”方式申报,医保部门按季度或月度组织专家评议,实行按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

新规三:《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

政策看点:

1.共收录19种药品覆盖18家创新药企,精准聚焦基本医保未完全覆盖的高价值治疗领域,其中9种药品为1类新药,5款CAR-T产品的集体入围。

2.纳入了多款填补治疗空白的创新药。其中,两款阿尔茨海默病(AD)新药为千万AD家庭带来新希望。神经母细胞瘤、戈谢病等罕见病治疗药品也被纳入目录,进一步完善了罕见病保障体系。

3.商保目录对保险机构仅具引导参考意义,不具备强制性,后续将由保险公司结合产品设计自主纳入保障范围。商保目录不属于社保体系,不是“政府兜底”,最终能否报销,仍然取决于购买的医疗险具体责任。

新规四:《湖南省医保药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办法》

政策看点:

1.纳入“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的药品费用医保支付不设立起付线,不纳入分段政策支付。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职工医保按70%的医保报销比例、居民医保按60%的医保报销比例,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限额后,参加了职工大病保险或者居民大病保险的,再由职工大病保险或者居民大病保险支付,个人自付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2.参保人使用“双通道”药品需先申报资格,可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医保经办机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可享受最长两个自然年度的报销待遇,减少重复申请,延期办理程序简化。

3.全省实现“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区域互认,责任医师跨区域互认。异地购药经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未联网地区垫付费用后可凭凭证回参保地核报。

4.在处方管理方面也更灵活,各县区定点医疗机构按需配备责任医师,并推行电子处方流转,电子处方实行流水号管理并实现医师电子签名。“双通道”药品原则上单次处方量需在三十日用量内,符合长期处方管理相关规定,可开具长期处方。

新规五:《关于调整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通知》

政策看点: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1.8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即9000元。

新规六:《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政策看点:

规范设立“门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6个,制定全省最高政府指导价和通用型项目基准价,同步明确医保支付政策。其中,新增设立“航空医疗转运”项目,支持医疗机构提供紧急医疗服务,为生命架设空中绿色通道;新增设立“安宁疗护”项目,支持公立医疗机构补齐安宁服务供给短板,提升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新增设立“上门服务费”,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交通不便的老年人等院外患者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支持便利看病就医。

新规七:《湖南省精神疾病医保支付管理办法》

政策看点:

1.精神疾病医保支付不再按医疗项目单独计费,对精神疾病急性期治疗支付方式由原办法的按项目付费调整为按病种付费(即DRG/DIP付费),并同步取消了对原有急性期按项目付费的次均费用考核标准。对慢性期按床日付费将原有直接按床日标准付费调整为实际床日费用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并计算自付费用;高于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支付并计算自付费用。将原办法按医疗机构级别设置床日标准调整为按医疗机构收费类别设置支付标准。

2.完善精神疾病病种范畴。将“脑器质性精神障碍”(主要解决老年痴呆问题)纳入急慢性期治疗诊疗规范,对应增加了《脑器质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诊疗项目清单》,为规范诊疗和医保支付提供了政策依据。

3.整合慢性期诊疗清单。针对原办法中按医疗机构级别为六类精神疾病制定的18个临床指南,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调整合并,形成诊疗项目清单。

4.优化精神治疗药品。对原办法列举的一揽子精神治疗常用药物,结合临床使用情况,调出部分已淘汰或临床疗效不佳的药品,形成《精神疾病推荐药物一览表》,更好地指导临床用对药、用好药。

5.推动精神疾病中医治疗。在诊疗规范中加入中医治疗的表述,增设《湖南省精神疾病中医药治疗推荐意见》,明确了论治方法、中医药品和适宜技术,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治疗精神疾病提供了政策依据。

来源:红网

作者:周曼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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