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每月医答|跨省常住人员如何参保?湖南医保11月热点问题解答
2025-12-15 17:49:29 字号:

每月医答|跨省常住人员如何参保?湖南医保11月热点问题解答

红网时刻新闻12月15日讯(记者 周曼 通讯员 杨明)为解答群众医保疑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定期整理网络热点问题并给出权威回应,近日,湖南省医保局工作人员围绕跨省常住人员参保、困难群体缴费资助、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及门诊慢特病报销以及特殊门诊认定条件等2025年11月群众关切问题,逐一详细解答,帮助群众清晰了解医保政策。

非本省户籍人员如何在常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近日,有网友通过《问政湖南》平台留言,咨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相关问题。该网友表示,其配偶户籍在湖南省衡东县,本人户籍在外省,婚后长期在湖南生活,希望了解是否可以参加衡东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具体的参保缴费流程和要求。衡东县医疗保障局对此作出解答。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6号)精神,“居民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保缴费”,可以选择在常住地湖南省衡东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步骤如下:一、在户籍地先停保。通过“湘医保”线上申请或到户籍地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停保手续。二、在常住地进行参保登记。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乡镇、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点),县政务中心医保信息窗口或“湘医保”线上申请,进行参保登记。三、参保缴费。可选择在“湘税社保”“湘医保”“湘易办”微信小程序、App,或银行智能POS机、手机银行、银行柜台等途径进行参保缴费。湖南省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到2026年1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优惠政策咨询:哪些人群可享免缴或减半?

近日,有网友通过《问政湖南》平台留言,咨询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政策。该网友表示,近期看到部分网络信息称,有特定人群可享受免缴或减半缴费待遇,但在本地咨询时却被告知并无此类政策,因此希望了解相关政策是否属实、具体适用对象有哪些?会同县医疗保障局对此作出解答: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6号)精神,现就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明确可享受免缴或减半缴费的人群类别依据文件要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具体分为两类:(一)全额免缴人群(个人缴费0元)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持一级/二级残疾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特困人员标准执行全额资助。这类人群无需个人缴纳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2026年度400元/人的参保费用。(二)减半缴费人群(个人仅缴200元)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资助。这类人群个人仅需缴纳200元,剩余200元由政府财政补贴。若困难群众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如既是重度残疾人又是低保对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资助政策,即优先享受全额资助。二、如何确认自身资格及办理若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困难群体条件,可通过以下方式核实办理:(一)查询身份认定: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民政办、乡村振兴办或残联,查询是否已纳入困难对象名录。(二)办理参保缴费:已完成身份认定的人员,在户籍地参保时实行“免申即享”——乡镇(社区)会自动调取您的困难身份信息,缴费时直接减免相应费用(全额免缴人员无需缴费,减半人员仅需支付200元)。您可拨打咨询电话,或前往户籍地乡镇医保服务站、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供个人信息查询具体资格。

咨询“两病”及慢特病门诊报销政策

近日,有网友通过《问政湖南》平台留言,咨询其父母均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父亲长期患高血压,母亲去年确诊2型糖尿病,两人需每月前往镇卫生院开具降压药和降糖药,医疗支出负担较重。该网友了解到当前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可纳入医保报销,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也有相应保障政策,部分药品可在指定药店通过医保直接结算,但对具体报销比例、年度限额、办理手续等细节尚不清楚。该网友特别询问:像其父母这种情况,在基层医疗机构购药一年最多能报销多少钱?若母亲糖尿病出现严重并发症,是否符合慢特病门诊认定条件?此外,“双通道”管理药品城乡居民医保能否使用、如何申请?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解答,以切实减轻普通家庭的就医用药负担。新化县医疗保障局对此作出详细回应,就“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慢特病认定标准、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及“双通道”药品使用流程等一一说明。

城乡居民参保后,有如下门诊报销政策:1.“两病”门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患者(简称“两病”患者)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药,高血压患者年度最高可报销限额360元/人,糖尿病患者年度最高可报销限额为600元/人。2.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一个结算年度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可报销限额为420元/人,报销比例为70%。3.慢特病门诊。参保居民患有恶性肿瘤、糖尿病等47个慢特病之一的,可凭相关病种资料(具体见湘医保发﹝2023﹞32号文件)申请,经评审通过后,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限额内,按照70%的比例报销。4.“双通道”药品门诊。“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参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诊断需使用“双通道”管理药品的,由“双通道”管理药品责任医师填写《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参保患者将《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医保凭证、诊断证明及病情程度必需的相关医疗文书材料递交到参保地“双通道”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或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纳入“双通道”机制的定点零售药店都可直接医保结算并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双通道”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职工按70%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按60%的比例报销。

特殊门诊办理政策咨询

近日,江永县网友在《百姓呼声》平台留言,就高血压患者办理特殊门诊的相关政策进行咨询。该网友表示,自己因长期患有高血压需申请特殊门诊,但对办理条件存在疑问:此前被告知需住院后方可申请,现虽已取得住院诊断证明及体检报告,但医生提出需血压达到180以上并伴有并发症方可获批。对此,网友希望了解政策依据及具体执行标准。江永县医疗保障局对此作出解答:

根据《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详见湘医保发﹝2023﹞32号文件)规定,纳入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共47种,其中高血压病3级(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是其中之一,文件规定,办理高血压病3级(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需满足以下条件:1.有一年以上高血压病史,且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心脏并发症须有两项:①有心衰并心功能Ⅲ级的住院病历资料;②有心电图、X线或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有明显左心室扩大。(2)脑并发症须有两项:①有脑出血、脑梗塞等住院病历资料(腔隙性脑梗死要求有后遗症,因高血压患者腔隙性梗塞发生率高);②有脑出血或脑梗塞等CT或MRI结果证明。(3)肾脏并发症须有五项之一:①有肾功能不全的病史资料;②有血清肌酐Scr>177umol/L的检验单;③尿白蛋白/肌酐比值 UACR>30mg/g;④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 < 60 mL/(min·1.73m²)持续超过3个月;⑤肾活检病理符合高血压引起的肾小动脉硬化。(4)眼并发症须有两项:①有既往病史或近三个月内有眼底出血或渗出;②有眼底荧光素造影阳性证据。若您的病情符合上述规定,请携带相关病史资料到县内任意一家卫生院或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申请办理,我局会按政策进行审批,让您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来源:红网

作者:周曼 杨明

编辑:李雅婷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