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对1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进行了通告。其中,涉及3家企业的5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为假冒产品。
不合格产品为:标称大连河原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北京顺捷彩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彩蕴焗油染发膏天然黑,标称北京老人头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老人头自然温和七彩系列(棕黑色)彩染焗油膏,标称北京润生堂化妆品研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绯诗绯诗染康营养焗油染发膏,标称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虎一洗黑洗染香波(黑色)、瑞虎染发膏(自然黑)、瑞虎染得快染发膏(酒红色)等,标称广东圣薇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圣薇娜彩色焗油(棕色)7/75、圣薇娜彩色焗油(橙色)8/41和圣薇娜彩色焗油(红色)33/66,标称广州奥斯卡尔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斯卡尔染发膏(黄棕色),标称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愈美染发膏(深葡萄红色)等。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标称广东圣薇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圣薇娜彩色焗油(棕色)7/75、圣薇娜彩色焗油(橙色)8/41和圣薇娜彩色焗油(红色)33/66,标称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委托单位:广州首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霸王首邦炫彩染发膏,标称广州市发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色丽人牌染发霜等5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此外,标称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丝雅染发膏和卓韵霜赋活养护染发霜4.26号,标称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单位: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怡然染发霜复检合格。
来源:中国医药报
编辑:周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