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我市新增报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初步研判为四川省确诊病例的关联者。疫情发生后,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经初步核查,罗某,男,12岁。7月24日随父亲罗某的朋友李某一家(含李某妻子黄某及两个孩子)从宁乡自驾前往常德旅游,7月26日12点40分返回宁乡。其中7月24日曾与四川省成都市7月27日公布的3名确诊病例和常德市7月28日公布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大小河街同乘穿紫河三号船游穿紫河。7月26日至28日期间,罗某在宁乡市城郊街道馨宁新村、双江口镇五湖村发电站旁河边、城郊街道杨坚卫生室等区域活动。
7月28日下午,罗某在父亲罗某的朋友李某陪同下前往宁乡市人民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发现罗某发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目前罗某已送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其在宁活动轨迹调查正在深入细致进行中。
我市已于第一时间启动流调溯源、追踪排查管控、社区核酸检测工作,并对罗某居住及其他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开展环境监测和消杀。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流调情况继续做好重点人员和区域管控,动态发布疫情调查及处置情况。
宁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吁广大市民,在7月26日至7月28日期间与罗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村(社区)或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宁乡疾控值班电话:0731-81830729),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宁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9日
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罗某活动轨迹
7月24日18:00-20:20,从宁乡随父亲朋友李某一家(含李某妻子黄某及两个孩子)自驾出发到常德市武陵区大小河街。
7月24日20:20-20:40,步行至常德市河街饭店晚餐。
7月24日20:40-22:00,步行至常德市大小河街乘穿紫河三号船游穿紫河,在白马湖文化公园下船。
7月24日22:00-22:16,乘坐出租车至常德市武陵区乾园大酒店。
7月24日22:16-22:26,乘坐出租车至常德市武陵区全季酒店。
7月24日22:26-7月25日9:30,在常德市武陵区全季酒店住宿。
7月25日9:30-10:00,步行至常德市柳叶湖汽车站路旁粉店早餐。
7月25日10:00-18:00,自驾至常德市鼎城区柳叶湖卡乐星球游玩。
7月25日18:00-20:30,自驾至常德市大小河街老常德烧烤铺1楼1号包厢晚餐。
7月25日20:30-20:50,自驾至常德市柳苑酒店。
7月25日20:50-7月26日9:00,在常德市柳苑酒店2708房住宿。
7月26日9:00-9:30,自驾至常德柳苑酒店附近饶氏牛骨头粉店早餐。
7月26日9:30-13:00,自驾至宁乡市城郊街道馨宁新村家中并中餐。
7月26日13:00-18:00,和父亲自驾至双江口镇五湖村发电站旁的河边钓鱼。
7月26日18:00-19:00,自驾回家吃饭。
7月26日19:00-20:30,步行至城郊街道馨宁新村篮球场打篮球。
7月26日20:30-20:40,步行至同小区不同栋的外公黄某家。
7月26日20:40-7月27日8:00,在外公黄某家睡觉。
7月27日上午,在外公黄某家和表姐黄某一起打游戏,自觉乏力,发热,未外出;午饭后在约14:00步行回家,之后未外出。
7月28日上午,未外出。
7月28日14:00-14:05,由父亲罗某自驾车带其前往城郊街道杨坚卫生室就诊。
7月28日14:05-15:30,由父亲的朋友李某自驾前往宁乡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在医院隔离病房留置。
来源:健康宁乡
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