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4年7月11日是第35个世界人口日,关于世界人口日的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人口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优生优育是社会发展的保障。而优生优育离不开配套的生育政策,那么,大家关心的产假、育儿假、生育津贴等和生育有关的政策,你了解吗?孕前、孕期到底要做哪些检查,你清楚吗?一起来看!
一、世界人口日的由来
1987年7月11日,地球人口达到了50亿。为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1989年联合国发展规划署理事会建议国际社会把每年的7月11日定为世界人口日(World Population Day)。1990年联合国根据发展计划署理事会第36届会议的建议,决定将每年7月11日定为“世界人口日”,以唤起人们对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注。据此,1990年7月11日遂成为第一个“世界人口日”。每年的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各国都会举行相关的宣传活动,以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对人口问题的重视。2024年7月11日是第35个世界人口日,我国的主题为“倡导良好家教家风,培育新型婚育文化”。
二、孕前、孕期检查要做哪些检查?
① 孕前要做哪些检查
除常规一般情况评估、体格检查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还包括:
1、常规检查项目
血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空腹血糖、甲状腺功能检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等传染病相关检查。
2、根据自身情况备选以下检查
宫颈癌筛查、宫颈阴道分泌物检查、TORCH筛查(弓形虫、风疹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脊髓性肌萎缩症( SMA )基因筛查、75g葡萄糖耐量试验、血脂、妇科超声、心电图、胸部X线检查等。
② 孕期要做哪些检查
怀孕期间一起要经历多少次产前检查呢?一般都在什么时候进行呢?重点需要检查哪些项目?一起来看:
(本图源自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服务号)
三、关于生育子女问题
①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② 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
答: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也就是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三个孩子。
四、关于产假、陪产假问题
在湖南,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职工陪产假天数为20天。
意外情况下的产假(即终止妊娠):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五、关于育儿假的问题
① 育儿假一般有多少天?
答: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
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② “二孩”家庭能享受两次育儿假吗?
答:《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1版)应用解释》第六条明确,“育儿假中所称的每年,是指子女出生之日当天至下一周岁生日的前一天为一年。每年假期单独计算,天数累计计算,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可根据育儿实际需要以天为单位享受。有两个及以上未满三周岁子女的,以最小年龄的子女为基准计算年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有两个及以上未满三周岁子女夫妻的假期天数按子女数量叠加计算。”
六、关于生育津贴问题
在湖南,女职工产假时间内,由单位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医保发〔2020〕23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不能自行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交所需资料后由单位社保专员负责办理,办理完成后,生育将发放至单位参保账户中。
注: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必须在正常参保状态下进行。续保月份以医保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一般到账时间晚于办理时间。
(本文内容综合来源于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服务号、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相关链接:
来源:红网
作者:李雅婷
编辑:李雨沁
本文为健康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ealth.rednet.cn/content/646841/55/14091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