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7月10日讯(通讯员 段超 周炫)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湘潭市卫生计生、人社、财政、发改、民政、残联等部门多次座谈、会商,经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近日,在全省率先出台《湘潭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建立五大机制,对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规范。
一是建立医疗集团服务机制。结合湘潭市城市区医疗集团和县域内医共体的组建,实行“1+1+X”组合式签约,其中1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为医疗集团(医共体)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X为专科医院,强调了医疗集团(医共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一对一业务和管理的指导、帮扶、带教作用。
二是建立“互联网+”信息化服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通过以电脑端平台和嵌入“健康湘潭”手机APP、可穿戴智能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家庭医生签约线上平台,实现家庭医生签约系统与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区域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构建家庭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全覆盖的全程服务体系。
三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人社医保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医保优惠政策,通过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报销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优惠倾斜,增强了签约服务的吸引力。确定签约服务费为80元/人/年,其中医保基金承担24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2元/人/年,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4元/人/年,卫生计生部门会同发改物价部门制定出台不同个性化服务包的服务型项目和价格,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
四是建立签约激励机制。鼓励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收入分配与工作人员实际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挂钩。文件明确了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其中70%可用于激励签约服务团队,30%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用于签约服务相关工作。
五是建立服务团队素质提升机制。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签约服务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建立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修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段超 周炫
编辑:周曼 实习生:张卓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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