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现场。
红网时刻5月23日讯(通讯员 李佳 严素)近日,岳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来自市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含乡镇一级)的执法人员共113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这一核心内容,讲述了执法、诉讼中相关要点。期间,楼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通报了2017年全市行政处罚案件变化情况,指出了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对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同时结合卫生计生领域典型案例进一步分析了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从司法审查角度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要把依法行政作为落实法治岳阳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精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法治岳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李佳 严素
编辑: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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