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17日讯(通讯员 熊元)最近,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成为了大家热切关注的词汇,那究竟什么是“密切接触者”,如何判断自己或亲友是不是密切接触者呢?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与管理指南》中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有症状时或出现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内,在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近距离接触(1米内)的人员,可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指示,长沙疾控近期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 “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病例接触者的公告”等消息,引发市民朋友的广泛关注,“和新冠肺炎病例同乘就是密切接触者吗?”“还有什么情况会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我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了,该怎么办?”接下来为您一一解答以上问题。
和新冠肺炎病例同乘就是密切接触者吗?
这份交通工具密切接触者判定指引教您判断:
一、飞机
1.一般情况下,民用航空器舱内病例座位的同排左右三个座位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人员作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同航班乘客作为一般接触者。
2.乘坐未配备高效微粒过滤装置的民用航空器,舱内所有人员均为密切接触者。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二、铁路旅客列车
1.乘坐全封闭空调列车,病例所在硬座、硬卧车厢或软卧同包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
2.乘坐非全封闭的普通列车,病例同间软卧包厢内,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及前后邻格的旅客,以及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三、汽车
1.乘坐全密封空调客车时,与病例同一辆汽车的所有人员。
2.乘坐通风的普通客车时,与病例同车前后3排座位的乘客和驾乘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四、轮船
与病例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
如与病例接触期间,病人有高热、打喷嚏、咳嗽、呕吐等剧 烈症状,不论接触时间长短均应作为密切接触者。
还有什么情况会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除同乘交通工具外还包括以下情形,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人员;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的诊疗活动的医务工作者;在办公、车间、班组、电梯、食堂、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密闭环境下共餐、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服务的人员;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人员;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如果确定了是密切接触者应该怎么办?
密切接触者应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应独立居住,并使用独立的卫生间,实行分餐、送餐制,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如采取居家隔离,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
隔离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后14天。期间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须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健康状况。
医学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如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腹泻及结膜充血等),需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检测、排查。
来源:红网
作者:熊元
编辑:易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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