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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成为我国“现场救护”单独立法首个省市

来源:红网 作者:周瑾容 编辑:易锐华 2020-08-03 17: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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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8月3日讯(通讯员 周瑾容)7月30日,《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会议通过,向社会予以公布。《条例》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湖南就“现场救护”单独立法,在全国率先迈出了重要一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疾病谱也在发生深刻变化,突发的心脑血管疾病和各种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世界上每10秒钟就有1人死于心脑血管疾病,中国每年约有55万人发生猝死,80%发生在医院外,而心脏骤停的黄金急救时间仅4-6分钟,急救车和专业急救人员很难在这个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在伤病突发的第一现场、第一时间,第一目击者能否正确施救,事关生死。遗憾的是,我国真正具备急救能力的合格第一目击者仅1%左右,民众普遍存在“不会救、不便救、不敢救”问题。

《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全文共20条近3000字。前期召开了多次现场调研和座谈讨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条例》对现场救护的概念、基本知识和培训内容以及《条例》适用范畴进行了概述,对相关培训开展、设备配置、救护保障等做了规定,同时《条例》还厘清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省红十字会组织编写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内容、课时和考核标准。《条例》中写到,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师培训计划。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不少于一课时、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不少于两课时的现场救护基本知识与技能教学。《条例》还明确规定施救者的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作为“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的首倡者和“现场救护立法”的推动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急救医学专家祝益民表示,湖南近年来广泛开展“现场救护-第一目击者”行动,举办各种形式的群众教育培训和行业学术交流,帮助民众提升急救意识、掌握急救技能,探索了积极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由此推动现场救护立法工作。这部被称为“救命法”的《条例》,将由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主导在全省推广。

湖南也是全国首个为“现场救护”单独立法的省份,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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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瑾容

编辑:易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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