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9日讯(记者 甘伟萍)4月1日起,长沙市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正式开领,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每月可申领1张消费券,12月龄及以下每月抵扣1000元、13-36月龄每月抵扣500元,直接冲抵保育费。消费券需在15天内使用,登记后30天内出勤满11天方可兑付,仅限长沙市内指定普惠托育机构使用。
针对家长关心的申领数量、抵扣范围、使用流程等热点问题,官方发布10问10答,详解政策细则。
1.一名婴幼儿可以领多少张消费券?
答:2026年4月-7月,居住在长沙且有意向在长沙入托的3岁以下婴幼儿,一名婴幼儿每月可领取1张消费券,每月全市共发放1800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2.消费券可以抵扣哪些费用?
答:消费券仅可用于抵扣婴幼儿实际保育费,不得用于抵扣餐费、教具费、早教费等其他费用。
3.消费券的有效期有多久?
答:消费券领取后须在15天(自然日)内使用,过期失效。
4.消费券可以在哪些托育机构使用?
答:消费券可以在长沙市内参与本次活动的普惠托育机构中使用。具体参与机构可在申领程序中的托育地图查询。
5.消费券可以转让吗?
答:消费券仅限于申领时登记的婴幼儿使用,不可以转让。
6.消费券登记使用时家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要提供婴幼儿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婴幼儿户口簿内页复印件及近期照片等材料。新入托的婴幼儿还应按要求提供入园体检证明、预防接种本等相关资料。
7.消费券登记使用后对出勤天数有要求吗?
答:消费券自登记使用后的30天(自然日)内,出勤天数须达到11天(含11天)才能兑付。
8.消费券抵扣费用的方式有规定吗?
答:本次活动中,一般建议婴幼儿新入托的情况,可在缴纳保育费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婴幼儿已在机构入托,原已缴纳费用的可先扫码登记使用,待兑付成功后由机构返还消费券金额给婴幼儿家长或作为续期费用。具体抵扣方式由托育机构与婴幼儿家长在服务协议中协商确定。
9.消费券登记使用时与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消费券登记使用时需要与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消费券费用抵扣方法,约定不同原因下未达到出勤天数造成无法兑付情况的处理办法。婴幼儿家长缴纳保育费时应向机构索取收费凭证。
10.消费券登记使用后可以更改入托机构吗?
答:消费券在某机构登记使用后,只能在该机构使用,不能更改。请对机构进行充分考察确认后再登记使用。下月新领取的消费券可重新选择其他机构使用。
来源:红网
作者:甘伟萍
编辑:黄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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