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整治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8月18日讯(通讯员 李纯青 毛转辉 李钟胜)“经现场调查取证核实,你本人认可,你店内从业人员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构成安排未获得合格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违法行为,需要立即整改”。从8月10日开始,江永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条例对县城内的足浴场所进行现场督查整治。
为进一步提高足浴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连日来,江永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通过询问了解、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城区内的16家足浴场所分别开展“严管严查严治”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截至8月18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份,立案查处5家,依法处罚1.5万元。
本次专项行动监督重点为足浴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亮证、卫生检测报告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是否清洗、消毒、保洁及是否做到一客一换情况,卫生设施配备,公共区域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洁消毒、卫生制度的建立以及禁烟标识的张贴情况等工作。在现场督查整治中,执法工作人员针对部分足浴店存在未办理卫生健康证、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不及时、缺少消毒记录等问题,现场立即通知整改,同时表示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追踪。
该局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工作职责,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辖区足浴场所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休闲环境,切实提升足浴行业整体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好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李纯青 毛转辉 李钟胜
编辑:周曼 实习生 易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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