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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种药品平均降价58% 3月底湖南患者可用上新一批集采降价药品

来源:红网 作者:周曼 编辑:杨胜男 2024-03-18 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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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3月18日讯(记者 周曼)3月18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3月28日起,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在湖南落地执行。本次集采药品共有41种,涵盖感染、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短缺药等重点药品,平均降价58%。3月底,湖南患者即可用上此次集采降价后的药品。

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组织开展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纳入37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此次,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262家企业的382个产品参与投标。

本次集采品种采购周期统一自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采购协议一年一签,下一采购年度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首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据介绍,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湘部队医院将全部参加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同时湖南省医保局鼓励其他医药机构自主参加。中选结果于3月28日起在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落地执行。

湖南省医保局强调,我省(含省际联盟)集采与国家组织第九批集采通用名、剂型重合的品种,按国家集采中选结果执行,不再标识省(或省际联盟采购)集采中选身份。其中,国家集采中的抗菌药物将纳入我省抗菌药物专项集采总量管控。各级医保部门要落实国家集采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激励约束政策,加强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将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回款等情况纳入预算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医疗机构使用中选产品。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地区,首年不调整相应病种(病组)医保支付标准,后续调整要统筹考虑成本变化,科学合理调整,各项激励要做好衔接,避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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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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