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10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 通讯员 阙胜瑶)记者21日从市总工会获悉,目前长沙市2026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经启动,缴费申请办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通过所在基层单位工会统一参加,过期不能补缴。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长沙市总工会以“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助我”为宗旨,帮助生病住院的在职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互助互济活动。去年,长沙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累计向5.75万人次职工发放补助金3936万余元。
2026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长沙市辖区内工作且已加入工会组织,并参加了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含加入工会组织的合同工、劳务派遣及其他用工形式的职工)可参与。
长沙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包括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附赠二次补助、生育补助和未成年子女住院医疗补助)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两个项目。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缴费标准为50元/人/年,其中住院医疗补助(普通住院、外伤住院、放化疗住院、日间手术、康复住院)全年不限申请次数,补助金额最低200元,最高20万元;二次补助(年度累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扣减已获得的医疗互助补助金后仍超过1万元的)全年集中开展一次,补助金额最低1000元,最高5万元;职工生育补助一胎补助600元/胎/人,二胎补助800元/胎/人,三胎补助2000元/胎/人;职工18周岁以下(即200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在保障期间因病(意外伤)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达2万元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住院医疗补助将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10元/人/年,其中确诊为原发性妇科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宫颈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一次性补助1.5万元,确诊为妇科原位癌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
符合补助条件的职工可登录“长沙工会”微信公众号申报或通过所在基层工会申报补助金。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甘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