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5日讯(记者 陈亚男 通讯员 钱小艳)有一些疾病用药比较特殊,国家医保部门为了减轻这类患者的负担,出台了相应政策: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治疗周期长的治疗性药品,且适合药店或门诊供应保障,经企业申请、专家咨询,医保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范围,执行国家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这类药品称之为“特殊药品”,简称为“特药”。
日前,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与11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特药服务”协议。至此,省本级“特药服务”定点零售药店由原来11家增加到22家,进一步扩大省本级“特药服务”药店覆盖面,增加“特药”保障对象购药渠道,使广大参保患者充分享受到了方便、快捷的“特药”服务。
按照协议约定,省本级各“特药服务”药店要畅通进货渠道,及时合理配备纳入“特药”管理范围的药品,保障“特药”供应;应按照要求建立相关药品流通码监控系统,实现特药流通信息可全程追溯,保障药品安全;应做到管理规范、基础设施完备等基本要求,保持良好信誉。
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各特药生产企业授权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后,省医保中心通过对受权销售定点零售药店的资质复核、现场评估、名单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新增11家定点零售药店为“特药服务”药店,承担省本级参保患者在长沙地区的特药供应保障服务工作。患者凭特药责任医师处方在具有“特药服务”资格的定点药店购买,同样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免去了住院开药比较繁琐的各种程序,进一步为患者减轻负担。
据了解,目前湖南共有89个药品纳入“特药”管理,目前湖南省本级“特药服务”药店共有这22家:
来源:红网
作者:陈亚男 钱小艳
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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