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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失能护理难题 湖南省长护险经办规程出台

来源:红网 作者:周曼 编辑:李雅婷 2026-04-21 19: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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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4月21日讯(记者 周曼)4月21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聚焦市民所关心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参保缴费、失能评估、护理服务、费用结算等问题,明确全流程经办标准。

参保缴费:与基本医保同步,多群体差异化适配

长护险主要为失能参保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覆盖湖南全省各统筹地区,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无需额外单独登记,最大限度便利市民参保。

针对不同参保群体,《规程》明确了差异化缴费方式,破解市民“怎么缴、缴多少”的疑问。

其中,单位职工随职工医保同步缴费,由单位统一申报;退休人员可经本人同意,从医保个人账户或养老金中代扣代缴,无个人账户者也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代扣,兼顾便捷性与灵活性。

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医保时同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按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标准缴费,支持按月或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

职工个人账户还可用于支付近亲属的个人缴费,减轻家庭负担。

失能评估:线上线下可申请,费用基金承担

失能等级评估是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关键,也是市民最为关注的环节之一。

《规程》明确,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可通过“湘医保”App线上申请,或前往医保经办窗口线下申请,提交身份证件、病历等相关材料即可。审核通过后,定点评估机构将派至少2名评估人员上门评估,其中至少1名为专家,确保评估客观公正。

首次评估通过、复评通过及定期复评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无需个人承担。

经失能等级评定后,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自评估结论确认起当月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未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发生护理服务费用不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情况不予受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

护理服务:三种类型可选,全程规范有保障

失能评估通过后,经办机构将与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共同商定护理服务类型,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居家、社区、机构三类护理服务中的任意一种,自主挑选定点长护服务机构。

长护服务机构可在参保人员所居住的家庭住所内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或以社区为依托为参保人员提供就近就便、非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也可在机构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

定点长护服务机构需严格核验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按照护理计划和行业规范提供服务,如实记录服务内容,为参保人建立“一人一档”电子护理档案,所有服务日志同步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实现服务可追溯。机构需严格执行长护险服务项目目录,优先提供目录内服务,若需提供目录外服务,必须事先征得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杜绝违规收费、强制服务等问题。

便民举措:免垫付省跑腿,异地服务更顺畅

费用结算上,参保人享受护理服务时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基金支付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减少跑腿麻烦。

同时,《规程》明确建立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等方式防范基金风险,保障市民“救命钱”安全。

此外,《规程》还明确省内统筹区之间定点评估机构和长护服务机构资格互认,方便参保人异地享受服务;同时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经办服务,设立长期护理专员,全程对接参保人评估、护理计划制定等事宜,提升服务效率。

来源:红网

作者:周曼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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